按照部分省“3+2”五年制高职教育的有关规定,前三年在中高职协作学校的中职学校方实施,经考核核发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并由高职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录取高职段学籍,后二年教育在高职学校方实施。根据中高职协作学校的教学实际,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大体如下:
1、前三年在中职学校实施的专业教学计划以中职学校为主,依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原则意见制定。同时考虑“3+2”(五年制高职)衔接教学工作的实际,第三学年的课程设置应包含高职专业第一学年的主要课程(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应用写作及部分专业技术课)。
2、第三学年开设的高职课程(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应用写作及部分专业技术课)的教学,原则参照各职院课程教学大纲标准(以及课程试卷库)实施。
3、第二学年末进行中职段课程综合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专业基础、职业资格考证。语文、数学、外语的考试范围及具体要求参照省“单招单考”考纲;专业基础考试的内容范围要求和职业资格考证的具体项目等级由中高职学校协商确定。
4、第四、五学年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原则按照高职第二、三学年的教学计划,并纳入高职段学籍管理:(1)二年制高职;(2)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学分、毕业资格等要求原则与高职专业后两年相同,但其专业教学计划需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