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2015]4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两文件精神。湖南五年制大专学生合乎条件的可以专升本。
五年制大专的全称为“全五年一贯制大专(高职)”,招收对象为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校统招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有两条明确指出: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是指湖南省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录取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通过一定的选拔程序进入省内普通本科院校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注册后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两年(学制为五年制的专业需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文凭;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同时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各独立学院不能举办“专升本”教育,其他本科院校可自主选择是否举办“专升本”教育。
五年制高职专科也是普通教育的一部分,举办“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可将合作学校的五年制学生纳入选拔范围。